Friday, June 29, 2007

GPL3 與 iPhone

GPL3 與 iPhone 很巧的都在今天推出

GPL3 主打的 "Tivoization" 後續影響很大。一旦廣為裝置廠商使用的 GPL 軟體改用 GPL2,許多消費電子產品都會被影響到。

為 iPhone 製作的 Chess 遊戲 iChess
在 iPhone 上跑起來像這樣

Wednesday, June 27, 2007

生與死

Martin Amis 的 Other People

Amis's concept of life-in-death has proved difficult for most readers to grasp, and many reviewers of the book have complained that the mystery was unsolvable. Amis insists that he does not believe in reincarnation (though the book makes use of the concept); "it's just a way of looking at life" (Haffenden 18).


妳是誰呢?
每一天其實妳都不是妳,而妳又是妳。

Tuesday, June 26, 2007

戀愛的形式

也許有所謂的為了結婚而戀愛,也有為了戀愛而戀愛。

假如戀愛是一種自利的形式,目的也就決定了其範疇與時間。從成本觀點來看,也就是妳/你願意為這個戀愛耗費的成本。

時間是籌碼。年輕的人多而年華老去的人漸少。隨著每單位時間的邊際效用遞增,成本也隨之升高。自然不能隨意揮灑。

Friday, June 22, 2007

Jonathan Schwartz 與 Linus Torvalds

Jonathan Schwartz 與 Linus Torvalds 之間的一來一往。不過這種對話的確是有點難看出來誰是誰非啦。

至於為什麼 Torvalds 說 Sun 會喜歡拿 GPL v3 來做釋出授權。

So to Sun, a GPLv3-only release would actually let them look good, and still keep Linux from taking their interesting parts, and would allow them to take at least parts of Linux without giving anything back (ahh, the joys of license fragmentation).


這個我想跟 Linux Kernel 與 GPL v2, GPL v3 的相容性問題有關吧。

Netflix prize 與學術研究

Netflix prize 這個邀集眾人改善 recommendation system 的網站讓我想到了學術研究的問題。

之前 survey 論文時,經常看到 recommendation system 的相關研究。所以我突然想,學術的圈子畢竟比較小,儘管有許多 talented people 在其中努力,也有許多人跟這個圈子沒有接觸。

其實學術上像 recommendation system 一樣,有許多議題很有實用性,也很有趣。Netflix prize 這種像是『張貼告示』的做法,拉來許多人的眼光。雖然的確是有獎金的誘因,不過我想商業應用大概也不吝於付這些錢換來一個技術上更好的突破吧。

iGoogle 的實用性

試用了一下所謂的 iGoogle。Ajax 介面與以前用的 Netvibes 類似,用 mouse 拖來放去的。之所以說以前用的 Netvibes,是因為 Netvibes 的介面實在太耗 CPU time,加上訂閱的 RSS feeds 一多,瀏覽器就越來越牛步。

本來是希望 iGoogle 可以比較好地統合 Gmail and Google Reader。這樣就不必開兩個 tab。實際用了之後,iGoogle 的 Google Reader 實在不好用。一個小小的 window,實在不足以妥善地顯示 RSS feeds。

Thursday, June 21, 2007

群策群力

在大談 Web 2.0 的今天,ReCAPTCHA 可以讓人看看究竟集眾人之力的模式,除了舊為人知的找外星人之外,在 Web 2.0 的今天,還有什麼新的花樣。

當然 SETI@home 要的只是妳/你桌上/膝上/Rack 上的電腦資源。ReCAPTCHA 靠的是人類才能辦到的事(這個前題也許未來有可能被打破)─用肉眼辨識電腦尚無法自動辨識出來的費解文字。

這個 CAPTCHA 也被網站用在防止 spam 的功能上,排除掉用 robot 自動執行網站某些功能的機會。ReCAPTCHA 除了可做為閒餘時玩類 Puzzle 的工具,也可以讓網站拿來當做現成的 CAPTCHA 元件。

活動範圍與個人年代

童年的活動範圍隨著時間縮小了。

還記得小時候自己總是可以趴趴走。以前不時興安親班這種東西的時候,小孩子空閒的時間特別多,只要寫完功課,都是自己可以運用的時間。附近玩膩了,或者一時找不到人一起玩,妳知道的,小孩子特別喜歡找伴,玩樂多是要找來三兩為伍地,才有玩樂的趣味。不過一個人也有一個人的玩法。一個人的時候,探索成了空閒時間最重要的任務,舉凡哪裡有好玩的事情、好玩的地點,哪處溪床特別僻靜無人,魚蝦多,哪處沒人聽過沒人到過,都值得好好花時間探究。

大了一點騎單車,活動範圍就更大了。當時一個人的時間似乎漸漸多了,能去的地方也多了,更懂得享受獨自遊走的樂趣。

覺得這實在是一個訓練個性獨立的過程,也是一個機會,尤其在現在的小孩子逐漸已經失去這種允許與空間時,回頭看來,這種機會更是難能可貴。

在時代逐漸往前進,在不可忽視的真相成了媒體熱門話題,在不到 5 月就有近 30 度高溫的今天,這種自由似乎隨著許多可貴的事物慢慢地成了永無法追回的夢想。只有在那個年代長大的人的記憶中,還有四處流竄的風聲、水聲,與自己雙腿傳來的實在感,仍然停留在那處。

Sunday, June 03, 2007

Facebook 與網路平台

David Sacks 在 TechCrunch 針對 Facebook 新平台的專文

Sacks 認為 Facebook 新平台為入口網站(Portal)提出了新的解答─以分享為主的資訊解決方案。


The advantage of this approach is that it makes it relatively effortless for users to access a world of information that is both increasingly comprehensive and personal to them. Even if all this information were available through search (and it’s not), search actually requires work; the user must know what they’re looking for and type it in. Then they must parse the results to determine which are valuable, labor which is not shared and reused by others. By contrast, Facebook requires no work once your network is set up. Your friends push information to you that is likely to be useful, and if not you can tune your preferences until it is. Facebook promises a kind of Socratic knowledge: it tells users things they didn’t even think to ask.


在 Sacks 看來,分享所帶來的資訊分享,大大降低了使用者面臨資訊負載過重時的資訊搜索與過濾工作。

在以瀏覽(browse)為主的資訊方案下,資訊很簡單地攤在使用者前面。一旦資訊量大到一個程度,使用者勢必要透過搜尋(search),以便在資訊汪洋中找到所需的目標。然而,即使是如此,瀏覽與搜尋基本上都忽略了使用者的主動角色。使用者的經驗與努力(effort)是可以被分享,進而發揮擴大整個系統的功能。使用者的資訊經驗可以供其它使用者參考與使用。再者,進行搜尋時,使用者先得就搜尋的項目有一定程度的理解,因為搜尋需要提供關鍵詞。無法提供正確關鍵詞,就無法利用搜尋取得所需資訊。另外,分享也能對使用者提出不在使用者原先搜尋範圍內的新資訊項目。

雖然有人認為以人際網路產生的資訊分享,並不如想像中那麼有用(useful)。然而,我認為這一點忽略了以人際關係網路做為資訊解決方案另一個重要關鍵。

除了基於人際關係產生的基本資訊分享之外,由於人際網路平台重視使用者在資訊搜尋、組合、過濾等操作上的能動性,並加以利用,人際關係平台上的資訊呈現與瀏覽行為,也因為添加了這個元素而變得完全不同。資訊不再是單純的資訊,而是經過使用者整理(digest)過的結構化資訊。

Sacks 以 Yahoo!, Google 與 Facebook 三者劃出入口網站的三個階段─瀏覽、搜尋與分享。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我認為 Yahoo!, Google 與 Facebook 的劃分倒不如視為網路平台的階段性演變─媒體平台、資訊平台、人際平台。媒體平台重版面、pageview,資訊平台重視資訊搜尋的涵蓋面與精確度,人際平台則看重使用者的聯接與分享關係。

Moreover, as each new application gains acceptance, it enriches the overall value of the network and makes it incrementally more likely that the next application will be tried. Much of what we know as “Web 2.0″ will eventually be rebuilt on top of Facebook.


人際平台容易流於無聊空洞。一旦無法提供重要的應用軟體與資訊,很容易就會讓使用者厭倦。現在網路上可見的 social network 網站,大部份都會針對某個主題做為基礎,在其上建構使用者人際網路。Facebook 將人際網路開放出來供外界在上面建構應用軟體的做法,等於是先提供基礎建設出來,邀請各方人馬進駐豐富這個人際網路。

與其說這三種不同平台世代交替,這三種平台事實上是相互共存。這幾年來,我們已經見識過資訊平台的搜尋,為網路帶來的影響。接下來,人際平台究竟會讓網路呈現何種新的面貌,則仍有待觀察。Facebook 踏出的這一步,令人期待。